郑书文的眼光比温雁的好多了,买的衣服大都很适合她,既不过分招眼,又漂亮得恰到好处。
不管怎样,她都得开心一点,这可是郑书文送给她的。
温佳妮收起礼物,转身笑着同郑书文道谢。
郑书文是妈妈的新男友,现三十七岁。二十六岁结婚,三十岁离婚,再遇温雁,一直以男女朋友在一起,已有四年。
他不胖不瘦,挺高的。平心而论,身材算中等,好在长得很端正,看起来就很温柔,不像她学校里的老师,与郑书文同龄的已头顶发光,眼眸浑浊,嘴角垮下,脸生横肉,看着就很凶,关键已很老气。
谁不喜欢年轻的皮相呢?
男人若有年轻的皮、成熟的心,那应是顶好的优势,足够赏心悦目。
郑书文人如其名,文质彬彬,若不知真实年龄,其实都看不出三十岁来。
温佳妮喜欢这一款的,长相温柔、脾性温柔,连摸她脑袋的手也是温柔的。
像她这般年纪的女生,正常一点都不应该喜欢郑书文,年龄原因、身份原因,都不应该。这一点,她很清楚,清楚是一回事,忍不住喜欢又是一回事。
温家是一个大家庭,人多,如她这一辈的小年青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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