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了这句话,燕北城都生不起气来,任她数落多久,都不带红脸的。
这会儿车内开着空调,很暖和。在车里又待了一段时间了,燕北城的手也从僵冷慢慢的温暖了起来,手指的活动也更自如。但被林初柔软的掌心覆着,更加舒服。
他不爱戴手套,除了因为是多年的习惯,从小就不爱。以前燕老太太也没少念叨他这毛病。但是在这方面他倔的很,在审美方面,燕北城还是很烧包的。
穿大衣从来要开着襟,不论是拉链的还是系扣的,都不系。卫子霖蹭吐槽过他,但燕北城说这样潇洒。在这方面的坚持,就如同他喜欢穿布洛克鞋一样。
手套也是如此,戴着手套燕北城嫌弃手心会出汗,且皮子味儿他很不喜欢。至于小时候那种毛茸茸的,他又觉得戴着臃肿。
所以不论燕老太太怎么说,燕北城就是不听。
也就是跟林初结婚了,每天被林初监督着,没有办法,这才戴上了。
第一次冬天里戴着手套回老宅,被燕老太太看见了,可是把老太太高兴坏了,直念叨娶了媳妇儿就是好,终于有个能管得住他的了。
可实际上,除了那两个理由,跟林初在一起后,燕北城又多了一个不爱戴手套的理由,就是戴着手套与林初握手不舒服。不能直接感触到林初掌心的柔软,他喜欢毫无阻隔的与林初密实相握的感觉。哪怕是天热易出汗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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