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勒看来,什么流行音乐什么爵士蓝调,都是假的,一碰就碎。
古典音乐才是最NB的。
但伊万却完全相反。
伊万觉得,每个音乐都有可取之处,流行音乐中的一些处理方法,对于古典音乐的演奏也会很有提升。
所以,选择去伯克利音乐学院的伊万,让米勒非常的鄙视。
术业是有专攻的。
伯克利音乐学院,就是靠着当时被认为是“难以登大雅之堂”的爵士乐起家的。
后来过渡到乡村,蓝调,摇滚等。
除了流行与古典的过渡爵士乐外,伯克利音乐更侧重于流行音乐,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古典音乐。
在米勒看来,这就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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