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勒看来,什么流行音乐什么爵士蓝调,都是假的,一碰就碎。

        古典音乐才是最NB的。

        但伊万却完全相反。

        伊万觉得,每个音乐都有可取之处,流行音乐中的一些处理方法,对于古典音乐的演奏也会很有提升。

        所以,选择去伯克利音乐学院的伊万,让米勒非常的鄙视。

        术业是有专攻的。

        伯克利音乐学院,就是靠着当时被认为是“难以登大雅之堂”的爵士乐起家的。

        后来过渡到乡村,蓝调,摇滚等。

        除了流行与古典的过渡爵士乐外,伯克利音乐更侧重于流行音乐,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古典音乐。

        在米勒看来,这就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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