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鸣铮铮,剑光灼人,就好像一个肌肉猛男在全方位365度的秀着自己结实的肱二头肌似的在陆尽欢和弼星两人的头顶盘旋游走好几圈。
它以为它很酷,其实在地上的两个人眼里,只觉得它像个棒槌。
陆尽欢:“……”
陆尽欢心里奔腾过一万匹草泥马,一会儿排成个s型,一会儿排成个b型。
莫名有点不想承认这是她的剑了。
弼星见状,沉默了一瞬,抛给陆尽欢一个极其复杂的眼神,感慨道:
“有其主必有其剑。”
“……”
这话陆尽欢和不问天都不爱听,双方都觉得自己受到了轻视和侮辱。
陆尽欢是觉得这剑贱兮兮的,要不是因为实力够强,怕是会被剑冢里的众剑送去填茅房了,而她,正直善良温柔可爱的绝美剑修,这剑跟她毫无对比性!
而不问天,则是认为,应该是有其剑必要其主,现在这小菜鸡的实力这么差,明明是它更厉害一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