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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霄失忆前——明霄,从来不遏制吻何墨歌的想法,亲了就亲了。多亲几次还更能够获得他更多的依赖和信任,避免他的怀疑。

        以至于后来发现自己不可自拔的时候,已经晚了。

        失忆后——奚霄,则自认本身绝不会产生亲近何墨歌的想法,自己是毫无弱点,雷厉风行的一个个体。虽然何墨歌是自己的omega,虽然标记的事情无可置疑。但他一直坚信自己的理智能占上风,绝不会被本能驱使。

        所以产生想靠近的想法一瞬间。奚霄立刻告诫自己,这不过是本能而已。

        有的时候他和何墨歌在自欺欺人这一点上,也有天然的相似性。

        第一天何墨歌完全没来找,奚霄觉得消停和安静。

        奚闻川这个人喜欢把面子上的事做的很足,否则也不会仅仅只是因为怕丢脸,那么多年都装作没有这个自己的亲生儿子奚霄,却在何家在最困难的时候,为显自己宽厚而慰问过何家。

        只不过何霖卧病在床后何信锐和何信悦都不争气,只求自保,不求前进。抱着“不做事就不会做错事的”信念,放掉了很多机会。

        奚家本来要得是个跑腿做繁琐小事的,结果这个跑腿的现在连门都不敢出了,奚霄又不喜欢这些虚头巴脑的,接手后自然而然就疏远了。

        何墨歌许久没有回家,昨天整整一天都被家里的各种事务纠缠着。何信悦看他回来了,翻了个优雅的白眼,哼了句:“你要是再不回来,还以为你跟那个alpha跑了。‘何家大少为爱私奔’,可真是有看头的新闻。”

        何墨歌对妹妹这种阴阳怪气的话并没有什么反应,笑了笑,没听到一样转身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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